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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Mix身材好好喔! 現在皮已經鬆垮垮
跑步10幾年了, 剛開始(1998年)我自己一大早到附近學校操場跑
有個星期天(大概10年前)和歐吉桑一起去學校運動,
就在那時候在學校撿到小小流浪狗Mix(大約三個月大) (這就是米克施的由來) 
等Mix大一點, 蹓它的時候, 我就順便跑步, 從此就不再到學校運動了
平常帶著狗在社區跑步, 慢慢的跑到隔壁社區去,
又慢慢的把路線擴大到附近我們所謂的後山
跑步的距離都很短, 大約半個小時, 只純粹當成每天的例行運動


2012三重路跑賽
我們家的狗, Mix之後, 不到一年又來了Hego
之後又陸續來了幾隻新成員, 有些後來已經往生了,
呆呆是最後進家門的狗, 目前家中就三隻狗
我為了節省時間會一次遛兩隻狗, 也可以帶著兩隻狗跑步
有時為了更專心更輕鬆跑步, 就會每天輪流帶一隻狗出門
三隻狗在輪, 有時真的會忘記前一天是帶哪隻狗出門的

2002年我們開始參加路跑賽, 偶而我們會帶著Mix去跑10公里
不記得Mix跟著我們參加過幾場了, 後來不想讓Mix有太大的壓力, 
以狗的身高, 它被包圍在人群中, 對狗來說壓力很大的
沒帶狗參加路跑, 我們反而覺得很輕鬆



2012/12/10石門水庫路跑賽
這兩年我平日跑步就只帶著比較年輕的呆呆
呆呆只跟著我們參加過去年石門水庫的路跑賽
呆呆雖然神經很大條, 很隨和的狗, 沒想到外宿還是會表現出不安
歐吉桑一直有個夢想, 想帶呆呆跑半程馬拉松
前提是要他自己的狀況良好, 才有餘力帶著一隻狗跑
到目前為止, 他都沒有狀況良好到想要呆呆呆跑半程, 呵呵


(我的皮膚實在黑到可以了, 在鶯歌陶瓷公園)
呆呆目前是我的最佳陪跑員, 現在我跑步有三個固定的地方, 都離家很近
我最近發覺自己平日練跑最大的缺點是, 我不但沒有耐心, 而且很不專心
我沒有耐心跑很久, 常常都只跑半個小時, 頂多跑到四五十分鐘就很了不起了
沒耐心, 所以我的耐力一直不夠, 跑個三四十分鐘就覺得對自己有交代了
我比較喜歡早上跑步, 有時白天有事要出門, 跑步的時候就會想到後面還有事
急急忙忙跑完, 然後趕著去忙後面的事, 跑步的時候就掛記著幾點以前要趕回家
練得那麼少, 我就只能一輩子跑10公里, 只跑10公里其實也不錯啦! 開心就好嘛!
參加路跑我也沒有野心要跑更遠的里程, 想到要跑兩三個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
OMG, 跑那麼久, 光想就很累,  不一定要跑很長的里程,
可是我想改善我這兩個缺點, 要有耐心慢慢跑, 還要能夠專心跑久一點


最近我也想讓自己跑步的地方更多元一點, 這樣跑起來應該會更帶勁
我第一個想到的地方是河濱的自行車道, 可是去那需要開車, 而且那裏很曬 
昨晚比平常早一個小時睡覺, 早上五點就到了鶯歌陶瓷公園
除了參加路跑賽要這麼早出門外, 我還沒有過這麼早出門去運動
我手上沒有跑步計程計時的工具, 跑步時大多會帶著相機偶而拍照
為了計時, 我都在起跑時拍一張, 跑完再拍一張(當然中間也會亂拍)
回家就看相機上照片顯示的時間, 大概抓一下跑了多久了


河濱這條自行車道沿途大多200公尺就有標示里程數
這樣加加減減我就可以很清楚知道自己跑了多少里程



跑不到40分鐘, 晨曦悄悄露臉了, 一露臉就強到讓人睜不開眼


陽光照著河面, 看起來很美


怕曬, 趁太陽還沒出來時, 我往板橋淡水方向跑,
等太陽露臉了, 我也差不多可以折返, 再往回三鶯跑
回程就不必面對著太陽, 背後給它曬了


我從鶯歌陶瓷公園, 那裏標示19.8公里, 我跑到柑園二橋, 那裏是14.2公里
為了補足六公里, 我再往前跑ㄧ些, 柑園二橋上已經為下周樹林夜跑掛上告示牌了
足六公里我就折返



五點多我跑步的時候, 騎腳踏車的人零零星星的, 跑步的人幾乎只有我
漸漸地人越來越多,  這時候已經很曬了


前面六公里不必戴太陽眼鏡也不用戴帽子, 跑起來很輕鬆
回程太陽已高掛了, 帽子不得不戴, 背對著太陽, 眼鏡不用戴, 臉跑到紅通通的
大概過了八公里, 我突然發現我的腳步變得沉重了, 踩地的時候發出啪啪啪的聲音
不只腳步重, 呼吸也很急促, 有這樣的意識, 我把腳步抬高一點點, 落地的時候不要那麼重
腳步重是累的訊號, 我用東張西望觀察附近的環境, 偶而拍照來分散累的感覺



我們跑到20公里的標示牌為止




陶博公園的未來廣場是我的起跑點也是終點
喔耶! 我第一次練跑跑足12公里, 花了快90分鐘才跑完
非常符合慢慢跑的原則 (安慰自己的話術, 呵呵), 7.5分速



今天好有成就感喔! 第一次自己跑12公里ㄋㄟ





第二次走過這座橋,  今天才知道叫做三鶯龍窯橋
我的專屬陪跑員, 呆呆最棒了!  它都不會跟我complain很累, 也不會耍脾氣不跑
向來都很盡職地安靜地陪我跑, 唯有遇到它的同類就很聒噪, 有時還會被誤會很兇


忘了帶到水碗, 還好有塑膠袋可以裝水喝


帶呆呆跑步, 一來陪跑, 二來消耗它的體力, 這樣一整天它就沒力氣搗蛋了,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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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米克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